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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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岑苷、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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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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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5 |
国药准字Z2007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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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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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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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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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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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未检索到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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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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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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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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