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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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 |
羚羊角、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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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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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110 |
国药准字Z1102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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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
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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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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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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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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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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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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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
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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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