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氟米龙滴眼液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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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氟米龙5毫克。辅料为:氯化钠、聚乙烯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苯扎溴铵(0.004%)。 化学名称:6a-甲基-11β,17-二羟基-9a-氟-1,4-二烯-3,20-孕二酮。 分子式:C,H2gFO分子量:376.47。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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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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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93 |
国药准字H1098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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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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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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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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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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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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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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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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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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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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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局部应用皮质激素,通常会导致角膜真菌感染,因此在应用本品时,如果发现角膜溃疡P应考虑有真菌感染的可能性。2.治疗期间应经常监测眼压。3.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皮质激素。4.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以及继发的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5.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可能致角膜及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使用皮质激素可能引起眼球穿孔。6.未给予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皮质激素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