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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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S)-3-甲基-9-氟-2,3-二氢-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半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 分子量:370.38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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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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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5052 |
国药准字H20083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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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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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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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 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 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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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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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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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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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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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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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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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3.仅用于滴眼。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5.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