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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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S)-3-甲基-9-氟-2,3-二氢-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半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 分子量:370.38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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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北京诚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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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5052 |
国药准字H11021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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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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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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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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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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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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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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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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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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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乙酰螺旋霉素为螺旋霉素的乙酰化衍生物,属16元环大环内酯类。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粪肠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对李斯特菌属、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胎儿弯曲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拟杆菌属、产气荚膜杆菌、痤疮丙酸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以及衣原体属、支原体属、弓形体、隐孢子虫等亦具抑制作用。肠道革兰阴性杆菌通常耐药。作用机制为乙酰螺旋霉素与敏感微生物的核糖体50S亚单位结合,抑制依赖于RNA的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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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3.仅用于滴眼。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5.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患者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