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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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S)-3-甲基-9-氟-2,3-二氢-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半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 分子量:370.38 |
加替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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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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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5052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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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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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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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点眼 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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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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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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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细菌性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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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3.仅用于滴眼。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5.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
1. 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2. 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 3. 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4. 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