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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Q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处方药 处方药

SIEGFRIEDELMASNOUs.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炎、泪囊炎、麦粒肿、沙眼、过敏性眼炎、虹膜炎、葡萄膜炎、巩膜炎、青光眼术后、白内障术后、屈光手术后、角膜移植术后、眼外伤、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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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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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Q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Q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
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妥布霉素0.3%和地塞米松0.1% 防腐剂:0.5%无水三氯叔丁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替泼诺。

生产企业

SIEGFRIEDELMASNOUs.a.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81126(原H20181126)

国药准字J201600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炎、泪囊炎、麦粒肿、沙眼、过敏性眼炎、虹膜炎、葡萄膜炎、巩膜炎、青光眼术后、白内障术后、屈光手术后、角膜移植术后、眼外伤、干眼症。

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本品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2.本品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用法用量

1.本品在使用前应用力摇匀。2.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疾病的治疗:在患者侧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最初用药的第一周,剂量可以增加;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小时1滴。注意不要过早的停止用药。如果在用药两天后症状和体征没有改善,患者应该重新接受检查。3.对术后炎症的治疗:在做过手术的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术后24小时就开始使用并持续到术后2周。

副作用

1.局部症状 可能会引起视神经损伤后的眼内压增高、视力和视野的缺损、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包括单纯疱疹病毒在内的病原体引起的继发眼部感染,以及角膜或者巩膜变薄部位的眼球穿孔。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少数(5%~15%)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有视力异常/视力模糊,滴注时产生烧灼感、球结膜水肿、分泌物、干眼、溢泪、异物感、瘙痒、刺痛和畏光。极少数(5%以下)病例出现结膜炎、角膜异常、眼睑发红、角膜结膜炎、眼部刺激/疼痛/不适、巨乳头性结膜炎和葡萄膜炎。其中某些症状与临床应用的适应症相似。 2.一般症状 少数(15%以下)的患者身上出现头痛、鼻炎、咽炎等症状。 3.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采用对照、随机的研究结果统计显示,经过28天或更长时间治疗,使用本品的患者中眼内压显著升高(10mmHg)的有2%(15/901),使用1%泼尼松龙的患者中有7%(11/164),使用安慰剂的患者中有0.5%(3/583)。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高于本品临床每日最大剂量时家兔和大鼠会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以及母体毒性(见【药理毒理】)。本品未在人体进行相应研究,因此孕妇慎用。 目前尚未知道眼睛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是否会导致充分的全身吸收以至在母乳中产生的可检测的量。全身用药的类固醇可以出现在母乳中,并能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的产生或者产生其他不利的影响。因此哺乳期女性慎用本品。儿童用药:目前尚无用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足够资料。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遵医嘱使用。

成分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炎、泪囊炎、麦粒肿、沙眼、过敏性眼炎、虹膜炎、葡萄膜炎、巩膜炎、青光眼术后、白内障术后、屈光手术后、角膜移植术后、眼外伤、干眼症。

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本品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2.本品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首次或停药后重新使用本品前需经裂隙灯检查后应用,如有必要,需要进行荧光素角膜染色检查。2.过量和/或长期使用眼部激素可以增加眼部并发症并引起系统副作用。如治疗期间经过一定的时间观察后感染情况仍无改善,则应采取其他的治疗措施降低上述风险。3.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伴随尿液和血浆中氢化可的松浓度的降低。糖皮质激素治疗,尤其是大剂量或者长期使用,可引起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轴)抑制,库欣综合征(Cushing'ssyndrome)以及儿童增长速率减慢。4.长期使用眼部激素可能会导致眼压升高和/或青光眼,伴随视神经受损、视力下降、视野缺损、后囊下白内障形成。有青光眼病史或家庭史的患者由于糖皮质激素引起眼内压升高的风险更大,易感人群(如:糖尿病患者)中的糖皮质激素诱导性眼内压升高和/或白内障形成的风险升高。如果使用上述产品10天或更长时间,使用过程中应该常规的监测眼压,包括眼压测量困难的儿童和不合作的患者。尤其需要注意儿童患者,因为儿童中的糖皮质激素诱导性眼内压升高的风险可能更高,而且发生时间可能早于成人。青光眼患者需要每周监测。5.糖皮质激素可能降低机体对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的免疫性,同时还可能掩盖感染的临床体征并加重已经存在的感染。对于出现持续性角膜溃疡的患者,应考虑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如果患者出现真菌感染,应停用糖皮质激素。本品仅可用于需要激素/抗感染联合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病变。长期使用抗生素可能会导致非药物敏感性病原体(包括真菌)的过度生长,抑制宿主的免疫反应,增加眼部二重感染。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应进行适当的治疗。长期使用激素后应该注意角膜真菌感染的风险。6.局部眼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延缓角膜伤口愈合。此外,局部应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可延缓或延迟愈合。合并使用局部非甾体抗炎药和局部用其他激素可能增加伤口愈合问题的风险。7.在一些导致角膜、巩膜变薄的病变中使用激素可能导致穿孔的发生。8.应在病情控制后停药。突然停止使用抗生素或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会引发感染/炎症的复发。长期和其它抗生素一起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9.部分患者局部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过敏。超敏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为局部副作用或全身性反应,例如红斑、发痒、荨麻疹、皮疹、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或大疱性反应。如果用药过程中发生超敏反应,应停止治疗。10.本品与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对局部眼用妥布霉素过敏的患者还可能对其他局部和/或全身性氨基糖苷类药物过敏。11.在接受全身性氨基糖苷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已有神经毒性、耳毒性和肾毒性的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因此,与本品合用时应慎重。12.治疗眼部感染或炎症期间不建议配戴隐形眼镜(软性或硬性)。配戴隐形眼镜时勿使用本品;使用本品后15分钟内勿配戴隐形眼镜。13.同其它的眼科制剂一样,暂时的视力模糊或者其它干扰可能会影响驾驶或操作机器。如果使用后出现视力模糊,患者需等待至视力清楚才能驾驶或操作机器。14.为了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本中地塞米松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15.请勿将管口接触任何物体的表面,以防止污染管内药物。16.药物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17.首次开封4周后丢弃。18.建议在滴用后轻闭眼睑和闭塞鼻泪管。这可减少局部途径给药药品的全身吸收,从而减少全身副作用。19.如果在易感人群[包括儿童和接受CYP3A4抑制剂(包括利托那韦和科比司他)治疗的患者]中大量或长期持续使用该药物,眼用地塞米松的全身吸收可引起库欣氏综合征和/或肾上腺抑制。这些情况下不应突然停止治疗,而是逐渐减少药物用量。20.如果与其他眼部药品合用,用药之间应间隔5分钟。眼膏应最后使用。21.已知或疑似神经肌肉疾病(如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患者使用典必殊滴眼液/眼膏时应谨慎。因为氨基糖苷类药物可对神经肌肉功能产生影响,故可能会加重肌无力。

1.本品只能用于眼部。初次处方和用药超过14天的患者,应由医生用放大设备如裂隙灯和合适的荧光染色的帮助下检查后方可使用。 2.如果症状和体征在使用两天后未有所改善,应对患者进行重新检查。 3.如果本品适用时间达到10天或者更长时间,对于儿童和依从性差的患者,应监测眼内压。 4.本品在包装时已灭菌。应指导患者不要让滴管的尖部接触任何表面,因为这样可能会污染滴液。如果疼痛加重、发红、瘙痒或者炎症恶化,患者应去咨询医生。由于本品是含有苯扎氯铵的眼部制剂,应指导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不要佩戴隐形眼镜。 5.长期局部使用类固醇,特别易于发生角膜真菌感染。当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时,对任何顽固的角膜溃疡都必须考虑到真菌的侵入。适当的时候应进行真菌培养。 6.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抑制宿主反应,因此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危险。在那些可以引起角膜或者巩膜变薄的疾病中,已发生过局部使用类固醇而引起穿孔的情况。当眼部有急性化脓性感染时,类固醇可能掩盖感染或加重已存在的感染。 7.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导致损害视神经的青光眼、视力和视野的缺损、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因此在患青光眼时应慎用类固醇药物。 8.眼部类固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