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滴眼液
AlconLaboratories,Inc.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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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400(0.4%)和丙二醇(0.3%)。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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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AlconLaboratories,Inc.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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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60105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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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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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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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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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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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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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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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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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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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滴眼用;2.如发生溶液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为避免污染,请勿接触滴嘴;4.出现以下情况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眼痛·视力变化·眼睛红肿刺痛加剧或持续72小时以上5.用后请盖好瓶盖;6.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误服请就医。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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