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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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喹酮。 化学名称为:2-(环己基羰基)-1,2,3,6,7,11b-六氢-4H-吡嗪并[2,1-α]异喹啉-4-酮 分子式:C19H24N2O2 分子量:3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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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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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87 |
国药准字H20093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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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 |
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绦虫病、囊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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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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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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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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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 |
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绦虫病、囊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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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治疗寄生于组织内的寄生虫如血吸虫、肺吸虫、囊虫等,由于虫体被杀死后释放出大量的抗原物质,可引起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皮疹等,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必须注意观察。2.脑囊虫病患者需住院治疗,并辅以防治脑水肿和降低高颅压(应用地塞米松和脱水剂)或防治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措施,以防发生意外。3.合并眼囊虫病时,须先手术摘除虫体,而后进行药物治疗。4.严重心、肝、肾患者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5.有明显头昏、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者,治疗期间与停药后24小时内勿进行驾驶、机械操作等工作。6.在囊虫病驱除带绦虫时,需应将隐性脑囊虫病除外,以免发生意外。7.本品会加剧由血吸虫病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故此药一般不应给予曾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和/或有潜在中枢神经系统其他症状的患者,如囊虫病皮下结节。8.接受利福平治疗而又急需寄生虫药物治疗的患者,应考虑使用其他制剂治疗。但是,如果必须用吡喹酮治疗,应在给药前停用利福平4周。在完成吡喹酮治疗后的1天,即可恢复利福平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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