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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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辅料: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明胶空心胶囊。 |
呋喃唑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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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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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国药准字H21022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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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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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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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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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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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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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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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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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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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用于腹泻时,仅为对症治疗。在确定病因后,应进行特定治疗。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未经医生处方且无医护人员监督情况下,本品(盐酸洛哌丁胺)不得用于2~6岁儿童。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顽固性便秘,导致中毒性巨结肠的风险增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在阿片成瘾患者中描述了将洛哌丁胺作为阿片类替代药物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参见【药物过量】)。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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