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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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辅料: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明胶空心胶囊。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烟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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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康拜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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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国药准字H61023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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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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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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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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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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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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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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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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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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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用于腹泻时,仅为对症治疗。在确定病因后,应进行特定治疗。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未经医生处方且无医护人员监督情况下,本品(盐酸洛哌丁胺)不得用于2~6岁儿童。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顽固性便秘,导致中毒性巨结肠的风险增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在阿片成瘾患者中描述了将洛哌丁胺作为阿片类替代药物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参见【药物过量】)。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动脉出血;②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③青光眼;④痛风;⑤高尿酸血症;⑥肝病;⑦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⑧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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