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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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辅料: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明胶空心胶囊。 |
防风、荆芥穗、薄荷、麻黄、大黄、芒硝、栀子、滑石、桔梗、石膏、川芎、当归、白芍、黄芩、连翘、甘草、白术(炒)。辅料为芒硝、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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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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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国药准字Z1502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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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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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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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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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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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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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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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腹泻、慢性腹泻、急性腹泻、旅行者腹泻、肠易激综合征、肠道感染、胃肠道手术前后的肠道准备。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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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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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用于腹泻时,仅为对症治疗。在确定病因后,应进行特定治疗。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未经医生处方且无医护人员监督情况下,本品(盐酸洛哌丁胺)不得用于2~6岁儿童。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顽固性便秘,导致中毒性巨结肠的风险增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在阿片成瘾患者中描述了将洛哌丁胺作为阿片类替代药物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参见【药物过量】)。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5.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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