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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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大黄、土鳖虫(炒)、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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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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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74 |
国药准字Z1502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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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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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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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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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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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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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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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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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淤血干结,阴血不足所致经闭,若属气虚血瘀者不宜;2.本品含有破血逐瘀之品,孕妇禁用;3.本药破血攻伐之力较强,易耗伤正气,体弱年迈者慎用,体质壮实者也当中病即止,不可过用,久用;4.服药后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5.服药期间忌食寒凉之品;6.患有感冒时停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