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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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大黄、土鳖虫(炒)、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当归、丹参、熟地黄、五灵脂(醋制)、山楂(炭)、川芎、肉桂、木香、益母草、青皮、白芍、干姜(制)、香附(醋制)、茺蔚子、延胡索、红花。辅料为:淀粉、薄膜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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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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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74 |
国药准字Z1098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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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缓解月经疼痛、经前综合症、月经不规律、经期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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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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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8片,一日3次,临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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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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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月经先期量多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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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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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缓解月经疼痛、经前综合症、月经不规律、经期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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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淤血干结,阴血不足所致经闭,若属气虚血瘀者不宜;2.本品含有破血逐瘀之品,孕妇禁用;3.本药破血攻伐之力较强,易耗伤正气,体弱年迈者慎用,体质壮实者也当中病即止,不可过用,久用;4.服药后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5.服药期间忌食寒凉之品;6.患有感冒时停用。 |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 3.本药不宜与人参及其制剂同服。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