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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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大黄、土鳖虫(炒)、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皂矾、黄芪、山楂、新阿胶、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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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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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74 |
国药准字Z20033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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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慢性疾病相关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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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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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小儿周岁以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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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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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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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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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慢性疾病相关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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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淤血干结,阴血不足所致经闭,若属气虚血瘀者不宜;2.本品含有破血逐瘀之品,孕妇禁用;3.本药破血攻伐之力较强,易耗伤正气,体弱年迈者慎用,体质壮实者也当中病即止,不可过用,久用;4.服药后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5.服药期间忌食寒凉之品;6.患有感冒时停用。 |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