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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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大黄、土鳖虫(炒)、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三七、延胡索、小茴香、五灵脂、川芎、冰片、蒲黄、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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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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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74 |
国药准字Z2005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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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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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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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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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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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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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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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瘀血内停、腹部肿块、肌肤甲错、目眶黯黑、潮热羸瘦、经闭不行。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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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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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淤血干结,阴血不足所致经闭,若属气虚血瘀者不宜;2.本品含有破血逐瘀之品,孕妇禁用;3.本药破血攻伐之力较强,易耗伤正气,体弱年迈者慎用,体质壮实者也当中病即止,不可过用,久用;4.服药后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5.服药期间忌食寒凉之品;6.患有感冒时停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