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缓解感冒症状、治疗偏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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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为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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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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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H13023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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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缓解感冒症状、治疗偏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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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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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日25-100μg(1-4片)或隔日50-200μg(2-8片),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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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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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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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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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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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缓解感冒症状、治疗偏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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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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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
1.利伯病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3.神经系统损伤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情。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