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螺酮炔雌醇片(Ⅱ)
德国BayerWeimarGmbHundCo.KG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避孕、月经不规律、经前期综合征、卵巢功能不全导致的不孕症、痤疮、女性雄激素性脱发、多毛症、多囊卵巢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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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炔雌醇0.020mg和屈螺酮3.00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亮丙瑞林,其化学名为5-氧代-L-脯氨酰基-L-组氨酰基-L-色氨酰基-L-丝氨酰基-L-酪氨酰基-D-亮氨酰基-L-亮氨酰基-L-精氨酰基-N-乙基-L-脯酰胺醋酸盐。辅料成份: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75:25)、精制明胶、D-甘露醇,本品附加使用的注射用溶媒的主要成分:D-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吐温80和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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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德国BayerWeimarGmbHundCo.KG |
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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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972 |
国药准字H20093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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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避孕、月经不规律、经前期综合征、卵巢功能不全导致的不孕症、痤疮、女性雄激素性脱发、多毛症、多囊卵巢综合征。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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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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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宫内膜异位症: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2、子宫肌瘤: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1.88mg。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注射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本品注射前,应用本品包装内附加的2ml溶媒将瓶内药物充分混悬,注意混悬时勿起泡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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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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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H-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2.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3.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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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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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避孕、月经不规律、经前期综合征、卵巢功能不全导致的不孕症、痤疮、女性雄激素性脱发、多毛症、多囊卵巢综合征。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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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临床上重要的不良反应1)可能出现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片异常等的间质性肺炎症状(<0.1%),此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治疗等。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后要密切观察。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3)由于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值升高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出现几率未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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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栓栓塞疾病和其它血管问题如果发生了动脉或静脉血栓(VTE)事件,停止服用本品。使用COCs可升高静脉血栓栓塞风险。但是,妊娠导致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与使用COCs导致的风险相同或更高。在使用COCs的女性中,静脉血栓栓塞风险估计为3~9例/10,000女性-年。VTE的风险在使用第1年中最高。根据一项大型、不同COCs的、前瞻性安全性队列试验的中期数据,与非COC使用者相比,风险升高幅度在COC使用的前6个月中最大。该安全性试验的中期数据表明,在最初开始COC或重新开始(≥4周的未服药间隔)同一或不同COC后,VTE风险最大。使用COCs还升高动脉血栓风险,如卒中和心肌梗死,尤其是在具有这些事件的其它风险因素的女性中。在中止COC使用后,口服避孕药所致的血栓栓塞疾病风险逐渐消失。如果可行,在重大手术或其它已知有血栓栓塞风险升高的其它手术前至少4周以及术后2周,停用本品。在不哺乳的女性中,服用本品不要早于分娩后4周。在产后第3周之后,产后血栓栓塞疾病的风险下降,而在产后第3周之后,排卵风险升高。已发现COCs可以升高脑血管事件(血栓性和出血性卒中)的相对和绝对风险,不过,总体上,该风险在年龄较大(>35岁)、并且吸烟的高血压女性中最高。在合并其它基础风险因素女性中,COCs也可以增加卒中风险。在有心血管疾病风险因素的女性中,必须慎用口服避孕药。如果有无法解释的视力下降、眼球突出、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停用本品。并立即对视网膜静脉血栓形成进行评估。[见【不良反应】]。详细信息请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手术患者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2.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1)、对用于所有适应症的共同注意事项:因为本品是作用持续4周的缓释制剂,若给药间隔超过4周,由于药物对垂体-性腺系统的刺激作用可导致血清性激素水平再度升高,引起临床症状的一过性加重。因此,必须遵守每4周1次的给药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