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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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黄柏、大黄、栀子(姜制)、石菖蒲、当归、芦荟、黄芩、黄连、磁石(煅)、木香、路路通。辅料为青黛、滑石粉、明胶。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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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渭南华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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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18 |
国药准字H2008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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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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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1次。 |
1.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 2.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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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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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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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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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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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