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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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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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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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217 |
国药准字H4102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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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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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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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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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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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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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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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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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2.用药前须把病灶处用生理盐水或纯净水棉球清洗干净,禁用酒精清洗患部。3.病变在主干神经或大血管处,治疗宜慎重,药膏不宜持久放置。4.眼睛周围病灶治疗时宜妥为保护眼睛,切忌药膏入眼。若不慎进入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冲洗。5.有特发性疤痕疙瘩史患者忌用。6.当病灶周围出现一圈白圈或有轻度潮红水肿时即停止用药,此时已达到治疗目的,应用生理盐水棉球或纯净水棉球将药擦掉。7.用药后病变组织凝固坏死形成的痂,患者不要强行剥离,洗澡、洗脸时应尽量避让,待痂下新生组织长好,让其自然脱落。8.大面积病灶宜分期分批治疗,避免一次治疗药物吸收过多而发生不良反应。9.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色素属正常,患者不必担心,一般2-3个月后即可基本恢复与正常皮肤同色。10.若不小心擦到正常皮肤上,应立即擦洗掉,不宜久留。11.点药时,药膏须均匀一致,药膏点在病灶上,应象堆积在上面一样,点药面积应与病灶面积大小相同。12.若天气寒冷,病灶面积较大的个别患者在治疗后恢复阶段,应注意病灶部位的保暖,避免受冻发炎。 |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