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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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化学名称:琥珀酸索利那新,(3R)-1-氮杂双环[2.2.2]辛-3-基(1S)-1-苯基-3,4-二氢异喹啉-2(1H)-羟酸酯单琥珀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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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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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217 |
国药准字H2018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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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用于膀胱过度活动症患者伴有的尿失禁和/或尿频、尿急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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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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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5毫克),必要时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两片(10毫克)。本品必须整片用水送服,餐前或餐后均可服用。肾功能障碍患者:轻、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5mg。肝功能障碍患者: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中度肝功能障碍(Child-Pugh评分7-9分)患者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一次5mg。强力的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与酮康唑或治疗剂量的其它强力CYP3A4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奈非那韦和伊曲康唑同时用药时,本品的最大剂量不超过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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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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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素利那新的药理作用,本品可能引起抗胆碱副作用,通常为轻、中度、其发生频率与剂量有关。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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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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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无妊娠期女性服用索利那新的临床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对生育力、胚胎发育或分娩的直接有害影响。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未知,对妊娠期女性处方时应谨慎。2.哺乳:无索利那新在人乳中分泌的数据。在小鼠的乳汁中可检测到索利那新和/或其代谢物,引起新生幼仔剂量依赖性的发育停滞。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儿童不应使用本品。老年用药:不需要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在老年(65~80岁)志愿者中进行的琥珀酸索利那新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多剂量研究和群体药物动力学研究显示,琥珀酸索利那新的药物动力学没有因为年龄出现临床的显著变化。在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对老年和年轻患者给予4周到12周琥珀酸索利那新5或10毫克的治疗,在安全性方面总的差异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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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疹、皮炎、痤疮、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瘙痒症、疥疮、蚊虫叮咬、烧伤烫伤、痔疮、外阴瘙痒、脚气、灰指甲、头皮屑、狐臭。 |
用于膀胱过度活动症患者伴有的尿失禁和/或尿频、尿急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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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2.用药前须把病灶处用生理盐水或纯净水棉球清洗干净,禁用酒精清洗患部。3.病变在主干神经或大血管处,治疗宜慎重,药膏不宜持久放置。4.眼睛周围病灶治疗时宜妥为保护眼睛,切忌药膏入眼。若不慎进入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冲洗。5.有特发性疤痕疙瘩史患者忌用。6.当病灶周围出现一圈白圈或有轻度潮红水肿时即停止用药,此时已达到治疗目的,应用生理盐水棉球或纯净水棉球将药擦掉。7.用药后病变组织凝固坏死形成的痂,患者不要强行剥离,洗澡、洗脸时应尽量避让,待痂下新生组织长好,让其自然脱落。8.大面积病灶宜分期分批治疗,避免一次治疗药物吸收过多而发生不良反应。9.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色素属正常,患者不必担心,一般2-3个月后即可基本恢复与正常皮肤同色。10.若不小心擦到正常皮肤上,应立即擦洗掉,不宜久留。11.点药时,药膏须均匀一致,药膏点在病灶上,应象堆积在上面一样,点药面积应与病灶面积大小相同。12.若天气寒冷,病灶面积较大的个别患者在治疗后恢复阶段,应注意病灶部位的保暖,避免受冻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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