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肾衰竭引起的贫血、血液透析患者贫血、心肌缺血、原发性卡尼汀缺乏症、肉碱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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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左卡尼汀。 化学名称:(R)-3-竣基-2-羟基-N,N,N-三甲基-1-丙胺氢氧化物,内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左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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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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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72 |
国药准字H2003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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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肾衰竭引起的贫血、血液透析患者贫血、心肌缺血、原发性卡尼汀缺乏症、肉碱缺乏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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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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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10~14日。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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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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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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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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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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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肾衰竭引起的贫血、血液透析患者贫血、心肌缺血、原发性卡尼汀缺乏症、肉碱缺乏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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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由于改善葡萄糖的利用,在服用本品时,可能引起低血糖现象,因此,这些患者在接受治疗中血糖应当保持在经常控制的数值以内。本品含有少量乙醇,对乙醇过敏的病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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