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利丙双卡因乳膏

利丙双卡因乳膏

处方药 处方药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轻度疼痛、皮肤炎症、烧伤、创伤、痔疮、肛门手术、牙科手术、口腔炎症、外阴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外阴炎、外阴白斑、外阴瘙痒、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外阴炎。

查看说明书
利丙双卡因乳膏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丙双卡因乳膏
利丙双卡因乳膏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每g本品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辅料为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卡波姆均聚物B型、氢氧化钠、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甲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分子式:C18H34ClN2O8PS分子量:504.96

生产企业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33544

国药准字H200442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轻度疼痛、皮肤炎症、烧伤、创伤、痔疮、肛门手术、牙科手术、口腔炎症、外阴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外阴炎、外阴白斑、外阴瘙痒、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外阴炎。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老人注意事项: 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有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他们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成分

轻度疼痛、皮肤炎症、烧伤、创伤、痔疮、肛门手术、牙科手术、口腔炎症、外阴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外阴炎、外阴白斑、外阴瘙痒、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外阴炎。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药理作用

本品吸收后可水解成克林霉素发挥抗菌作用,尤对痤疮丙酸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还可使皮肤表面的脂肪酸减少,有利于痤疮的治疗。

注意事项

当成人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后,由丙胺卡因代谢产物导致形成的高铁血红蛋白通常不会发生临床问题。但是,某些患者为药物诱导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易感人群,如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先天性或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本品用于眼睛周围皮肤时需特别小心,因为可引起眼部刺激症状。另外,防御反射丧失可能会引起角膜刺激和潜在擦伤。如果本品不慎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或氯化钠溶液冲洗眼睛,并保护眼睛直到感觉恢复。特应性皮炎患者涂药时需谨慎,用药时间应缩短(至15~30分钟)。特应性皮炎患者用药时间超过30分钟会导致局部血管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用药部位发红,一些病例会出现瘀点和紫癜。建议对特应性皮炎儿童进行传染性软疣挑除之前涂抹乳膏30分钟。研究表明本品不能缓解新生儿的足跟切口疼痛。只研究了在3个月以下婴儿中单剂量给予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在对这些婴儿涂药后12小时内,通常可观察到高铁血红蛋白水平一过性升高。但是,这种升高很可能无临床意义。本品不得用于受损的鼓膜或可能导致药物渗透至中耳的其它情况。本品不得用于开放性伤口。由于新刮伤皮肤可能会增强对药物的吸收,因此,需严格遵循推荐剂量中的用药面积和用药时间。本品不得用于儿童生殖器粘膜,因为相关药物吸收的数据尚不完整。在浓度大于0.5~2%时,利多卡因与丙胺卡因具有杀菌和抗病毒特性,因此,皮内注射活疫苗(如卡介苗)后应密切监测。在获得更多临床经验之前,本品不得用于以下患者:•正在接受高铁血红蛋白诱导剂治疗的0~12个月婴儿•早产儿(在妊娠37周前出生)应对接受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治疗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并考虑给予心电图监测,因利多卡因与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时会产生叠加性心脏效应。恩纳乳膏含聚乙二醇甘油羟基硬脂酸酯,可能引起皮肤反应。本品开封后应30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