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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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丙胺卡因和利多卡因,每g本品含丙胺卡因25mg,利多卡因25mg。 |
本品每片含氯雷他定10MG,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烯基)-1-哌啶羧酸乙酯,辅料为:乳糖、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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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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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66 |
国药准字H2005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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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减轻鼻部或非鼻部症状)及特发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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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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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及大于6岁的儿童每天1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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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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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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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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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减轻鼻部或非鼻部症状)及特发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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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因为没有足够的有关吸收情况的资料,本品不能用于开放性伤口,也不能用于儿童生殖器官粘膜;(2)实验室试验结果显示本品进入中耳时有耳毒性作用,但在完整鼓膜的动物外耳道无异常发现,本品不能应用于受损的耳鼓膜;(3)本品用于眼睛附近时应特别小心,因为它可引起角膜刺激反应;(4)特异反应性皮炎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特别小心,较短的涂用时间即可(15~30分钟);(5)对于腿部溃疡,应消毒后使用;(6)使用时间延长麻醉效果会减低;(7)在得到进一步临床资料之前,本品不能应用于下列情况:3个月以下的婴儿;正在接受高铁血红蛋白诱发剂治疗的3~12个月的婴儿。 |
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MG,每2日服用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