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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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丙胺卡因和利多卡因,每g本品含丙胺卡因25mg,利多卡因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利度胺,化学名称为:N-(2,6-二氧代-3-哌啶基)-邻苯二甲酰亚胺。 分子式:C13H10N2O4 分子量:25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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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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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66 |
国药准字H3202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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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
麻风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骨关节炎、皮肌炎、硬皮病、结节性红斑、白塞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重症肌无力、银屑病关节炎、结节性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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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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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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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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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
麻风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骨关节炎、皮肌炎、硬皮病、结节性红斑、白塞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重症肌无力、银屑病关节炎、结节性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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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因为没有足够的有关吸收情况的资料,本品不能用于开放性伤口,也不能用于儿童生殖器官粘膜;(2)实验室试验结果显示本品进入中耳时有耳毒性作用,但在完整鼓膜的动物外耳道无异常发现,本品不能应用于受损的耳鼓膜;(3)本品用于眼睛附近时应特别小心,因为它可引起角膜刺激反应;(4)特异反应性皮炎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特别小心,较短的涂用时间即可(15~30分钟);(5)对于腿部溃疡,应消毒后使用;(6)使用时间延长麻醉效果会减低;(7)在得到进一步临床资料之前,本品不能应用于下列情况:3个月以下的婴儿;正在接受高铁血红蛋白诱发剂治疗的3~12个月的婴儿。 |
1.患者在使用沙利度胺前应被告知本品对育龄期妇女存在的风险。育龄期妇女在沙利度胺治疗前至少4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周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2.因在怀孕期间服用沙利度胺会对未出生胎儿引起严重的出生缺陷和死亡,所以在怀孕期间不应服用本品。3.因沙利度胺可分布到精液中,男性患者在沙利度胺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周内,在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既往有不孕不育史的患者发生任何性接触时,即使己经做了输精管切除术,也必须使用避孕套。4.如果妇女在治疗期间怀孕或男性患者治疗期间伴侣怀孕,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沙利度胺,并咨询医生对胎儿作相应的处理。5.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外周神经病变,其早期有手足麻木、麻刺感或灼烧样痛感,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知医师。如不及时告知并采取干预和正确处理可能会造成不可逆损害,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6.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以及停药后4周内不可以献血、哺乳、男性不可以献精。7.患者不得将沙利度胺转送给其他人。8.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避免与沙利度胺片表面接触,一旦不小心接触到,接触区域应用香皂和清水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