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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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丙胺卡因和利多卡因,每g本品含丙胺卡因25mg,利多卡因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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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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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66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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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
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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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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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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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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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度烧伤、创伤、蚊虫叮咬、牙科局麻、皮肤瘙痒、神经痛、带状疱疹、痔疮、肛裂、皮肤炎症。 |
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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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因为没有足够的有关吸收情况的资料,本品不能用于开放性伤口,也不能用于儿童生殖器官粘膜;(2)实验室试验结果显示本品进入中耳时有耳毒性作用,但在完整鼓膜的动物外耳道无异常发现,本品不能应用于受损的耳鼓膜;(3)本品用于眼睛附近时应特别小心,因为它可引起角膜刺激反应;(4)特异反应性皮炎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特别小心,较短的涂用时间即可(15~30分钟);(5)对于腿部溃疡,应消毒后使用;(6)使用时间延长麻醉效果会减低;(7)在得到进一步临床资料之前,本品不能应用于下列情况:3个月以下的婴儿;正在接受高铁血红蛋白诱发剂治疗的3~12个月的婴儿。 |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ml/分、或血清肌酐>300ml/升=者,剂量应减少50%。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肥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爱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K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对花斑癣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