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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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化学名称:9,13-二甲基-7[-(1,1,5-三甲己-5-环己烯-6)-7,9,11,13-壬四烯-15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香罗勒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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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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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16 |
国药准字H109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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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
本品用于治疗疥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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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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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用药前修剪指甲,温水洗澡后,用乳膏自颈部以下擦遍全身及四肢,早晚各一次,连用2天。停用2天,自第5天起,再重复上述治疗2天,并消毒衣服及被褥。未愈者可再重复上述治疗或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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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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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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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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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
本品用于治疗疥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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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罗勒属植物丁香的挥发油。具有杀灭疥虫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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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6.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特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