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化学名称:9,13-二甲基-7[-(1,1,5-三甲己-5-环己烯-6)-7,9,11,13-壬四烯-15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16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
用法用量 |
|
|
|
副作用 |
|
|
|
禁忌 |
|
|
|
成分 |
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6.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特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