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巨细胞病毒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泛昔洛韦。 |
盐酸萘替芬 |
|
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99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巨细胞病毒感染。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
副作用 |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巨细胞病毒感染。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4、本品与其它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