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巨细胞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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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银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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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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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99 |
国药准字H3702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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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巨细胞病毒感染。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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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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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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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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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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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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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巨细胞病毒感染。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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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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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4、本品与其它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