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皮肤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蜂窝组织炎、扁桃体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前列腺炎、妇科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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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奈芬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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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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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996 |
国药准字H2018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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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皮肤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蜂窝组织炎、扁桃体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前列腺炎、妇科炎症。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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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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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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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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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 1I):(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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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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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皮肤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蜂窝组织炎、扁桃体炎、中耳炎、尿路感染、前列腺炎、妇科炎症。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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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2.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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