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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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石蜡油、平平加O、白凡士林、2,6-二叔丁基对甲酚、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1,2-丙二醇、无水亚硫酸钠、纯化水及百雀羚香精。 |
本品每毫升含哈西奈德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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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唐山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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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77 |
国药准字H1302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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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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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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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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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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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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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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