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甲癣、脚气、手癣、体癣、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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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阿莫罗芬2.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7硬脂酸酯、液体石蜡、苯氧乙醇、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卡波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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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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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6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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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甲癣、脚气、手癣、体癣、股癣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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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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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适量,搽患处。一日3-4次,搽药30分钟后,局部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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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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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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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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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甲癣、脚气、手癣、体癣、股癣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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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2.本品不能与眼睛、耳朵或黏膜接触。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将患处揉搓后涂药,涂药后务必继续揉搓至自斑发红为止; 2、本品为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正常皮肤上; 3、用药后若出现水肿性红斑、水疱等症状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4、过敏性体质慎用; 5、避免长时间日光曝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