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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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奥硝唑,氯化钠,枸橼酸,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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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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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国药准字H200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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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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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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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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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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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 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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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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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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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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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份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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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ml/分、或血清肌酐>300ml/升=者,剂量应减少50%。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肥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爱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K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对花斑癣无效。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使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