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湿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疥疮、蚊虫叮咬红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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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地棉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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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贵阳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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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207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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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湿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疥疮、蚊虫叮咬红肿。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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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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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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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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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湿疹、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疥疮、蚊虫叮咬红肿。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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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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