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银屑病、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藓、掌跖脓疱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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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丙酸氯倍他索和维A酸。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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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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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22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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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藓、掌跖脓疱病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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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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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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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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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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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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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藓、掌跖脓疱病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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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10%体表面积)使用,本品超过4周治疗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2.本品不宜采用封包治疗,不能用于伴有严重炎症,或溃疡的黏膜,不能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应远离眼部。3.对本品发生轻度以上刺激反应,用药之后不减轻疾病,不能耐受或对病情有不良影响者,需停药。(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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