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痤疮、银屑病、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癣、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结节性痒疹、皮肤T细胞淋巴瘤、硬化性苔藓、肥厚性扁平苔藓、斑秃、白癜风、瘢痕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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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他扎罗汀倍他米松乳膏含他扎罗汀0.5mg(0.05%)和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0.5mg(0.05%)。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其化学名称为: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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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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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15 |
H2008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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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痤疮、银屑病、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癣、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结节性痒疹、皮肤T细胞淋巴瘤、硬化性苔藓、肥厚性扁平苔藓、斑秃、白癜风、瘢痕疙瘩。 |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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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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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最佳吸收,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服药后至少1小时内不要进食。对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应将本口服液在口腔内含漱约20秒后再吞咽。吞咽后不可用其它液体漱口。1.治疗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连服1周。服药1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1周。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连服2周。服药2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2周。每日服用400mg剂量的患者,如症状无明显改善,疗程不应超过14天。2.预防真菌感染:每日5mg/kg,分2次服用。在临床试验中,预防治疗开始于细胞抑制剂治疗前和移植手术一周前,治疗一直持续至嗜中性粒细胞数恢复正常(即>1000个细胞/μl)。3.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的经验治疗首先应给予伊曲康唑注射液进行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次200mg、每日2次。给药4次后,改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剂的输液时间均应在1小时以上。然后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进行治疗,直至临床意义的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消除。对疑为系统性真菌病发热患者超过28日经验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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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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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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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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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痤疮、银屑病、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癣、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结节性痒疹、皮肤T细胞淋巴瘤、硬化性苔藓、肥厚性扁平苔藓、斑秃、白癜风、瘢痕疙瘩。 |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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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糖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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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育龄妇女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为妊娠试验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治疗。在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如发生妊娠,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2、本品仅供皮肤外用,不适用于面部、腋下及外阴等间擦部位。3、应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口腔和黏膜,并尽量避免与正常皮肤接触。若眼部不慎接触本品,应使用清水彻底冲洗。4、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扩大用药面积或延长用药时间。5、由于他扎罗汀有增加皮肤灼伤的风险,故使用本品期间,要尽量避免与日光接触(包括日光灯)。使用本品后,患者应被告知使用防晒剂(最低SPF15)和穿防护性衣物。被日光灼伤患者,应在完全康复后方可使用本品。光敏感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若患者同时服用具有光敏性药物时(例如: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酚噻嗪类、磺胺类),应慎用本品。因为该类药物可增加光过敏性。6、如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瘙痒、灼伤、皮肤发红或过度脱皮等皮肤刺激反应,应停用本品或降低给药频率,但未研究给药频率降低后的有效性。7、极端天气,如大风和严寒更易引起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皮肤刺激性。8、本品不宜用于湿疹类皮肤病,以免引起严重刺激。9、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的抗真菌/抗菌药物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10、应避免使用可引起皮肤干燥的药物、化妆品和日用品。11、本品不能口服,若不慎误服,应立即就医。12、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13、若同时服用维生素A类药物,应告知医生。14、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用。1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可接触区域之外。16、运动员慎用。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