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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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防风、补骨脂(盐炒)、白芷、蒺藜(盐炒)、马齿苋、栀子、甘草、蛇床子、冰片、秦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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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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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8005 |
国药准字B20020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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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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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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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取适量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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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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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患者有轻微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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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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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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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而在进行任何皮肤过敏性试验前48小时,应停止使用本品。2、肝损伤、膀胱颈阻塞、尿道张力过强、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应遵医嘱用药。3、若发生嗜睡或头晕请避免开车和操作机器。 |
1.将药液涂患处后必须晒太阳10-20分钟,或在医生指导下照射紫外线,但要避免过度和过强的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以免反应强烈红肿起泡; 2.皮肤过敏者慎用,涂药先从小面积开始试用,如出现红肿起泡现象,暂停使用,注意对水泡不能自行捅破以免感染,水泡自行吸收后再试用,但晒太阳或照射紫外线的时间要缩短; 3.接近眼部患处时,注意避免药液进入眼内; 4.个别患者用药后,在皮损周边出现深色色素沉着,停药后可恢复; 5.服药期间避免应用影响黑色素合成的药物,如:维生素C、硫脲嘧啶、甲状腺素、二巯基丙醇、肾上腺素等;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