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十八醇、异丙基棕榈酸酯、吐温、丙二醇、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
|
生产企业 |
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8005 |
国药准字H200585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
副作用 |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而在进行任何皮肤过敏性试验前48小时,应停止使用本品。2、肝损伤、膀胱颈阻塞、尿道张力过强、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应遵医嘱用药。3、若发生嗜睡或头晕请避免开车和操作机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5.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