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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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姜黄、重楼、杠板归、一枝黄花、土荆芥、绞股蓝、珊瑚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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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舒美达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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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8005 |
国药准字Z20025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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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清热祛湿,活血消痤。用于湿热郁肤所致的粉刺(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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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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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用棉签蘸取本品涂患外,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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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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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对有破损的痤疮病人有短暂轻微的刺痛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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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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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清热祛湿,活血消痤。用于湿热郁肤所致的粉刺(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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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而在进行任何皮肤过敏性试验前48小时,应停止使用本品。2、肝损伤、膀胱颈阻塞、尿道张力过强、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应遵医嘱用药。3、若发生嗜睡或头晕请避免开车和操作机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酸、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