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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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辅料为月桂醇醚硫酸钠、月桂酸二乙醇酰胺、羟丙甲纤维素、丙二醇、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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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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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8005 |
国药准字H20044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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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头皮屑、脂溢性皮炎、花斑癣、头癣、手足癣、体癣、甲沟炎、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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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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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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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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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花粉症、食物过敏、药物过敏、虫咬过敏。 |
头皮屑、脂溢性皮炎、花斑癣、头癣、手足癣、体癣、甲沟炎、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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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而在进行任何皮肤过敏性试验前48小时,应停止使用本品。2、肝损伤、膀胱颈阻塞、尿道张力过强、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应遵医嘱用药。3、若发生嗜睡或头晕请避免开车和操作机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