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贴含水杨酸甲酯36毫克、l-薄荷醇33毫克、维生素E12毫克、dl-樟脑7.1毫克。辅料:生橡胶、聚异丁烯、氢化松香甘油酯、马来酸松香甘油酯、聚丁烯、二氧化硅、丙烯酸淀粉、二丁基羟基甲苯、香料。 |
|
| 生产企业 |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久光制药株式会社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75 |
注册证号H2013089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
用于缓解肌肉疲劳、肌肉疼痛、颈肩痛、腰痛、跌打扭伤、关节疼痛以及冻疮。 |
|
| 用法用量 |
|
撕下防粘膜贴于清洁干燥的患处。每天贴用不超过4次,每次贴用不超过8小时。 |
|
| 副作用 |
|
贴药部位偶有皮疹、发红、瘙痒、肿胀、烧灼感、刺痛感、发热、干燥等不适。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
用于缓解肌肉疲劳、肌肉疼痛、颈肩痛、腰痛、跌打扭伤、关节疼痛以及冻疮。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外用具有局部消炎、消肿及止痛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严重免疫缺陷病人,骨髓发育不良者,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严重或无法控制感染患者和活疫苗免疫时不宜使用本品。2.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停止治疗,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3.如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出现罕见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斯-约二氏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停止服用来氟米特,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降低血浆中M1水平。4.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可出现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故服用初期,应每月检测一次ALT。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以内([80U/L),继续观察: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3倍(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在80~120U/L,应中断治疗;如ALT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120U/L),应停药,且进行消胆胺或活性炭治疗。停药后,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不会出现ALT再次升高。5.服用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如白细胞>3×109/L,继续服用观察;如白细胞在2×109/L~3×109/L之间,减半观察,继续用药期间,多数病人可恢复正常,若复查白细胞仍低于3×109/L,则中断治疗;如白细胞<2×109/L,中断治疗。6.如患者有血液异常病史或肾功能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经常进行血液和临床检测。7.如果剂量过大或出现毒性时。可给予消胆胺或活性炭加以消除。具体方法:口服消胆胺3次/日,每次8克,连续服用11天,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40%,2天降低约49%~65%,11天降低约0.02ug/mL。或者通过胃管或口服给予活性炭(混悬液),每6小时50克,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37%,2天降低约48%。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口处。 2.请避免眼睛,黏膜(如口、鼻等)或皮疹部位与本品接触。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4.请勿与加热垫一同使用。 5.如5~6日内症状未缓解以及病情加重或反复时请向医生咨询。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12岁以下儿童须在医生指导下并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