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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处方药 处方药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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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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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依托考昔片
依托考昔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考昔。化学名称:5-氟-6‘-甲基-3-[4-(甲磺酰基)苯基]-2,3’-联吡啶。分子式:C18H15ClN2O2S分子量:358.84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175

国药准字J201800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1.治疗骨关节炎急性期和慢性期的症状和体征。2.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3.治疗原发性痛经。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用于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1.骨关节炎:推荐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对于症状不能充分缓解的病人,可以增加至60mg每日一次。在使用本品60mg每日一次,4周以后疗效仍不明显时,其他治疗手段应该被考虑。2.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推荐剂量为120mg(2片),每日1次。3.老年人、不同性别和种族的人群均不需调整剂量。4.肝功能不全--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5-6),安康信使用剂量不应超过60毫克每日1次。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7-9),应当减量,不应超过隔日60毫克。对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9),目前尚无临床或药代动力学资料。肾功能不全--患有晚期肾脏疾病(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安康信。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不需要调整剂量。(见注意事项)。

副作用

安康信上市后有下列不良反应的报道:免疫系统异常: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或过敏性样反应;精神异常:焦虑、失眠;神经系统异常:味觉障碍,嗜睡;心脏异常:充血性心衰;血管异常:高血压危象;呼吸、胸部和纵隔异常:支气管痉挛;胃肠道异常:腹痛、口腔溃疡、消化道溃疡包括穿孔和出血(主要发生在老年患者),呕吐、腹泻。肝胆异常:肝炎。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性水肿,瘙痒,皮疹,Stevens-Johnson综合症,风疹。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肾功能不全,包括肾衰,一般在停药后可恢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本品与其它已知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一样,可引起动脉导管提前闭合,应避免在妊娠晚期应用本品。大鼠的生殖研究表明,用本品剂量高达15 mg/kg/天[相当于人体剂量(90mg)的1.5倍]时,未发现发育异常。在用依托考昔治疗兔的实验研究中,应用剂量约相当于人体剂量(90mg)的2 倍时,观察到的心血管畸形和着床后流产发生率的增加,但发生率低 。而在剂量约相当于或低于每日人体剂量(90mg)时未发现发育异常。但是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见人类的反应。目前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适当的、严格对照的研究。因此在妊娠的前 6 个月,只有当可能获得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应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本品可随哺乳期大鼠乳汁分泌。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人类乳汁分泌。由于很多药物可经人类乳汁分泌,而且抑制前列素合成的药物对哺乳期的婴儿可能有不良影响,应当谨慎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是终止哺乳还是停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尚未确立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老年用药:老年人(65岁及以上)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与年轻人类似。临床研究也证实安康信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与年轻患者

成分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1.治疗骨关节炎急性期和慢性期的症状和体征。2.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3.治疗原发性痛经。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严重免疫缺陷病人,骨髓发育不良者,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严重或无法控制感染患者和活疫苗免疫时不宜使用本品。2.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停止治疗,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3.如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出现罕见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斯-约二氏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停止服用来氟米特,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降低血浆中M1水平。4.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可出现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故服用初期,应每月检测一次ALT。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以内([80U/L),继续观察: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3倍(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在80~120U/L,应中断治疗;如ALT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120U/L),应停药,且进行消胆胺或活性炭治疗。停药后,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不会出现ALT再次升高。5.服用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如白细胞>3×109/L,继续服用观察;如白细胞在2×109/L~3×109/L之间,减半观察,继续用药期间,多数病人可恢复正常,若复查白细胞仍低于3×109/L,则中断治疗;如白细胞<2×109/L,中断治疗。6.如患者有血液异常病史或肾功能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经常进行血液和临床检测。7.如果剂量过大或出现毒性时。可给予消胆胺或活性炭加以消除。具体方法:口服消胆胺3次/日,每次8克,连续服用11天,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40%,2天降低约49%~65%,11天降低约0.02ug/mL。或者通过胃管或口服给予活性炭(混悬液),每6小时50克,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37%,2天降低约48%。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