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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处方药 处方药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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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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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三元妥抒来氟米特片10mg*40片
洛索洛芬钠片
洛索洛芬钠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洛索洛芬钠。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175

国药准字H200522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及2时,成人一次60mg(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禁忌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用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儿童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2.大鼠的动物试验有延迟分娩的报告。 3.妊娠晚期大鼠给药试验,有收缩胎仔动脉导管的报告。故妊娠晚期妇女禁用本品。 4.大鼠动物试验有乳汁吸收的报告,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

成分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药理作用

洛索洛芬钠为苯丙酸类非甾体消炎药,具有较好的镇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变换成活性代谢物e而发挥作用。 药理作用:据国外文献报道:1、镇痛作用(1)在Randall-Selitto法(炎症足加压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1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10~20倍。 (2)在大鼠热炎症性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ID50值为0.76mg/kg,镇痛作用与萘普生相同,比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3~5倍。 (3)在大鼠慢性佐剂关节炎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5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4~6倍。(4)本品的镇痛作用部位为末梢,属外周性的。 2、抗炎症作用洛索洛芬钠对角叉菜胶浮肿(大鼠)、佐剂关节炎(大鼠)等的急性及慢性炎症,显示与酮洛芬及萘普生几乎同等的抗炎症作用。 3、解热作用洛索洛芬钠对酵母引起的发热(大鼠),显示与酮洛芬及萘普生几乎同等、吲哚美辛的约3倍的解热作用。 毒理研究:致癌性

注意事项

1.严重免疫缺陷病人,骨髓发育不良者,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严重或无法控制感染患者和活疫苗免疫时不宜使用本品。2.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停止治疗,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3.如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出现罕见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斯-约二氏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停止服用来氟米特,同时服用消胆胺或活性炭,降低血浆中M1水平。4.来氟米特使用过程中,可出现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故服用初期,应每月检测一次ALT。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以内([80U/L),继续观察:如ALT升高在正常值2倍~3倍(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在80~120U/L,应中断治疗;如ALT大于正常值3倍以上(]120U/L),应停药,且进行消胆胺或活性炭治疗。停药后,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不会出现ALT再次升高。5.服用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如白细胞>3×109/L,继续服用观察;如白细胞在2×109/L~3×109/L之间,减半观察,继续用药期间,多数病人可恢复正常,若复查白细胞仍低于3×109/L,则中断治疗;如白细胞<2×109/L,中断治疗。6.如患者有血液异常病史或肾功能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经常进行血液和临床检测。7.如果剂量过大或出现毒性时。可给予消胆胺或活性炭加以消除。具体方法:口服消胆胺3次/日,每次8克,连续服用11天,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40%,2天降低约49%~65%,11天降低约0.02ug/mL。或者通过胃管或口服给予活性炭(混悬液),每6小时50克,1天M1血浆浓度降低约37%,2天降低约48%。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