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及外伤后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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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 |
淫羊藿、续断、补骨脂、地黄、丹参、知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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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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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43 |
国药准字Z2002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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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及外伤后肿痛。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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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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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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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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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等;3.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胆红素等升高,严重者可出现肝衰竭;4.全身症状:乏力、外周水肿、尿色加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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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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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及外伤后肿痛。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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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2、长期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4、肝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6、心功能异常患者。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8、支气管哮喘患者。9、高龄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重症感冒期间不宜服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 4.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自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本品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 6.患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