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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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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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美欣制药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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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43 |
国药准字Z2102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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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挫伤。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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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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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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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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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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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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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挫伤。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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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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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