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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处方药 处方药

NovartisFarmaS.p.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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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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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左卡尼汀注射液
左卡尼汀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化学名称:十八钠六(4-{[(1S,3R)-1-([1,1’-联苯基)-4-基甲基)-4-乙氧基-3-甲基-4-氧代丁基]氨基}-4-氧代丁酸)六(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水(1/15) 分子式:C24H28NNaO5·C24H27N5Na2O3·2½H2O 分子量:957.99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卡尼汀。

生产企业

NovartisFarmaS.p.A.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70364

国药准字H200005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尿毒症终末期慢性维持性血液透析继发的左卡尼汀缺乏症。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于每次血透结束时用15ml生理盐水稀释本品1g,静脉缓慢注射2~3分钟;或静脉滴注,50mg/kg;最大剂量为0.3g/kg/日。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动物实验不能证明左卡尼汀的生殖毒性,但在孕妇尚未进行合适和对照的研究,动物实验结果与人可能有一定差异,除非临床必须使用时孕妇才使用本药。目前不清楚该药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因为许多药都可以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是否可用此药或停用须权衡对母亲的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人未进行年龄与左卡尼汀作用相互关系的合适的研究,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药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尿毒症终末期慢性维持性血液透析继发的左卡尼汀缺乏症。

药理作用

左旋卡尼汀是哺乳动物能量代谢中必需的体内天然物质,其主要功能是促进脂类代谢。在缺血、缺氧时,脂酰-CoA堆积,线粒体内的长链脂酰卡尼汀也堆积,游离卡尼汀因大量消耗而减低。缺血、缺氧导致ATP水平下降,细胞膜和亚细胞膜通透性升高,堆积的脂酰CoA可致膜结构改变,膜相崩解而导致细胞死亡。另外,缺氧时以糖无氧酵解为主,脂肪酸等堆积导致酸中毒,离子紊乱,细胞自溶死亡。足够量的游离卡尼汀可以使堆积的脂酰-CoA进入线粒体内,减少其对腺嘌呤核苷酸转位酶的抑制,使氧化磷酸化得以顺利进行。左旋卡尼汀是肌肉细胞尤其是心肌细胞的主要能量来源,脑、肾等许多组织器官亦主要靠脂肪酸氧化供能。卡尼汀还能增加NADH细胞C色素还原酶、细胞色素氧化酶的活性、加速ATP的产生,参与某些药物的解毒作用。对于各种组织缺血缺氧,左旋卡尼汀通过增加能量产生而提高组织器官的供能。左旋卡尼汀的其他功能有:中等长链脂肪酸的氧化作用;脂肪酸过氧化物酶的氧化作用;对结合的辅酶A和游离辅酶A二者比率的缓冲作用;从酮类物质、丙酮酸、氨基酸(包括支链氨基酸)中产生能量,去除过高辅酶A的毒性,调节血中氨浓度。

注意事项

警告:胚胎毒性怀孕妇女应用本品可能造成胎儿损害。孕中期和孕晚期应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发现怀孕时要考虑替代药物治疗并停用本品。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治疗(替代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并且认为本品可挽救母亲生命,则告知怀孕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血管性水肿:诺欣妥可能导致血管性水肿。在研究PARADIGM-HF的双盲阶段,0.5%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0.2%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发生了血管性水肿(参见【不良反应】)。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立即停用诺欣妥,给予适当的治疗并监测呼吸道受累情况。禁止再次应用诺欣妥。对于已确认的局限于面部和唇部的血管性水肿病例,一般无需治疗便可缓解,虽然应用抗组胺药有助于缓解症状。伴有喉头水肿的血管性水肿可能是致命性的。如果水肿累及舌、声门或喉,可能会导致气道阻塞,要给予适当的治疗,例如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溶液1:1000(0.3mL-0.5mL)以及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患者气道通畅。应用诺欣妥时黑人中血管性水肿发生率高于非黑人患者。有血管性水肿既往史的患者应用诺欣妥时血管性水肿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已知有与ACEI或ARB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既往病史的患者不应该使用诺欣妥(参见【禁忌】)。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双重阻滞:因有发生血管性水肿的风险,诺欣妥不得与ACEI合用。必须在ACEI末次给药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如果停止诺欣妥治疗,必须在诺欣妥末次给药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ACEI(参见【禁忌】、【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诺欣妥与直接肾素抑制剂(如阿利吉仑)合用需警慎(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禁止诺欣妥与阿利吉仑合用(参见【禁忌】)。因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II受体的活性,诺欣妥不应与ARB合用(参见【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低血压:诺欣妥可降低血压并可能造成症状性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被激活的患者(例如血容量不足或电解质不足的患者,如正接受高剂量利尿剂治疗患者)风险更大。研究PARADIGM-HF双盲阶段,18%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12%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报告了低血压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两个治疗组大约1.5%的患者报告了低血压严重不良事件。在给予诺欣妥之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或电解质不足的状况,或是以较低剂量开始给药。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考虑调整利尿剂、合用的降压药的剂量,并治疗导致低血压的其他病因(如血容量不足)。如果在采取了这些措施之后低血压仍持续存在,则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时停用。通常不需要永久停止治疗。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预期易感个体应用诺欣妥治疗可能出现肾功能减退。在PARADIGM-HF研究双盲阶段,诺欣妥组和依那普利组均有5%的患者报告了肾功能衰竭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例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用ACEI和ARB治疗可伴发少尿、进行性氮质血症、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死亡。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减退,则密切监测血清肌酐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停给药(参见【用法用量】—特殊人群和【药代动力学】)。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其他药物一样,在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中,诺欣妥可能引起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水平升高。肾动脉狭窄患者需慎用诺欣妥并建议进行肾功能监测。高钾血症:通过作用于RAAS,应用诺欣妥治疗时可能发生高钾血症。在PARADIGM-HF研究双盲阶段,12%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14%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报告了高钾血症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要定期监测血清钾水平并进行适当治疗,尤其是对存在高钾血症风险因素的患者(如重度肾功能损害、糖尿病、低醛固酮血症或正在接受高钾饮食),可能需要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停给药(参见【用法用量】)。NYHA功能分级IV级患者:由于在NYHA功能分级Ⅳ级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此类患者开始诺欣妥治疗时应慎重。B型利钠肽(BNP):B型利钠肽(BNP)是脑啡肽酶的底物。对于接受诺欣妥治疗的患者而言,B型利钠肽(BNP)并不是心力衰竭的合适的生物标志物。肝功能损害患者:在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或AST/ALT值高于正常上限两倍的患者中的临床用药经验有限。在这些患者中,暴露量可能增高,且未确立安全性特征。因此建议此类患者慎用本品。本品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Child-PughC级)。

妊娠和哺乳妇女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