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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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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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化学名称:十八钠六(4-{[(1S,3R)-1-([1,1’-联苯基)-4-基甲基)-4-乙氧基-3-甲基-4-氧代丁基]氨基}-4-氧代丁酸)六(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水(1/15) 分子式:C24H28NNaO5·C24H27N5Na2O3·2½H2O 分子量:957.99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折麦布。化学名称:1-(4-氟苯基)-3(R)-[3-(4-氟苯基)-3(S)-羟丙基]-4(S)-(4-羟苯基)-2-吖丁啶(氮杂环丁烷)酮分子式:C24H21F2NO3分子量:4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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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NovartisFarmaS.p.A.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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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70364 |
国药准字HJ201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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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
1.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HMG-CoA还原酶抑制(他汀类)联合应用于治疗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可降低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载脂蛋白B(ApoB)。 2.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可作为其他降脂治疗的辅助疗法(如LDL-C血浆分离置换法),或在其他降脂治疗无效时用于降低HoFH患者的TC和LDL-C水平。 3.纯合子谷甾醇血症(或植物甾醇血症)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用于降低纯合子家族性谷甾醇血症患者的谷甾醇和植物甾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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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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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应坚持适当的低脂饮食。本品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可单独服用、或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或与非诺贝特联合应用。本品可在一天之内任何时间服用,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药物在老年患者中的应用: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药物在儿童患者中的应用:年龄大于等于10岁的儿童及青少年:不需要调整剂量。小于10岁儿童:不推荐应用本品。药物用于肝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肝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Child-Pugh评分在5或6)(见【药代动力学】)。药物用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与胆酸鳌合剂合用:应在服用胆酸鳌合剂之前2小时以上或在服用之后4小时以上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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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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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112周的临床研究中,患者每天单独(n=2396)或与他汀类(n=11,308)或与非诺贝特(n=185)联合应用本品10mg,研究结果表明:患者普遍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呈一过性,其副作用的总体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试验组由不良反应导致的试验终止率与安慰剂组相当。 在单独应用本品的患者(n=2396)中常见的(1 /100, 单独应用本品: 各类检查: 不常见的:ALT和/或AST升高;血液CPK升高;-谷氨酰基转移酶增加;肝功能检测异常。 呼吸、胸部及纵隔障碍: 不常见的:咳嗽。 消化系统异常: 常见的:腹痛;腹泻;肠胃气胀。 不常见的:消化不良;胃食管返流;恶心。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 不常见的:关节疼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 代谢和营养方面异常: 不常见的:食欲不振。 血管异常: 不常见的:潮热;高血压。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 常见的:疲倦。 不常见的:胸部疼痛;全身疼痛。 与他汀类联合应用: 各类检查: 常见的:ALT升高、AST升高。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的:头痛 不常见的:感觉异常 消化系统异常: 不常见的:口干;胃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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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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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关于孕期用药临床资料。动物实验表明,益适纯对妊娠、胚胎及胎儿发育、分娩及出生后新生儿发育均无直接或间接的不良影响。然而,孕妇仍应谨慎应用益适纯。在对孕期鼠类的研究中,益适纯与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阿托伐他汀联合应用未发生胚胎或胎儿致畸作用。在对孕期家兔的研究中,可见少量的骨骼畸形发生。对大鼠的研究发现,依折麦布可由大鼠母乳排泌。目前尚不确定依折麦布是否可经人类母乳排泌,因此,除非能够证明其潜在益处大于对婴儿的潜在的危险性,益适纯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在儿童和青少年(10-18岁)人群中,益适纯的吸收及代谢与成年患者相近。根据总依折麦布的血浆浓度,青少年与成年人药代动力学并无差异。尚无小于10岁的儿童人群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儿童及青少年患者(9-17岁)的临床资料仅限于在HoFH及谷甾醇血症患者中。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大于65岁)总依折麦布的血浆浓度是年轻患者(18-45岁)的2倍。用药后LDL-C的降低量和安全性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中无显著差别。因此,老年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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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室功能障碍、糖尿病肾病。 |
1.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HMG-CoA还原酶抑制(他汀类)联合应用于治疗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可降低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载脂蛋白B(ApoB)。 2.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可作为其他降脂治疗的辅助疗法(如LDL-C血浆分离置换法),或在其他降脂治疗无效时用于降低HoFH患者的TC和LDL-C水平。 3.纯合子谷甾醇血症(或植物甾醇血症)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用于降低纯合子家族性谷甾醇血症患者的谷甾醇和植物甾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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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警告:胚胎毒性怀孕妇女应用本品可能造成胎儿损害。孕中期和孕晚期应用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发现怀孕时要考虑替代药物治疗并停用本品。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治疗(替代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并且认为本品可挽救母亲生命,则告知怀孕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血管性水肿:诺欣妥可能导致血管性水肿。在研究PARADIGM-HF的双盲阶段,0.5%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0.2%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发生了血管性水肿(参见【不良反应】)。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立即停用诺欣妥,给予适当的治疗并监测呼吸道受累情况。禁止再次应用诺欣妥。对于已确认的局限于面部和唇部的血管性水肿病例,一般无需治疗便可缓解,虽然应用抗组胺药有助于缓解症状。伴有喉头水肿的血管性水肿可能是致命性的。如果水肿累及舌、声门或喉,可能会导致气道阻塞,要给予适当的治疗,例如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溶液1:1000(0.3mL-0.5mL)以及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患者气道通畅。应用诺欣妥时黑人中血管性水肿发生率高于非黑人患者。有血管性水肿既往史的患者应用诺欣妥时血管性水肿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已知有与ACEI或ARB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既往病史的患者不应该使用诺欣妥(参见【禁忌】)。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双重阻滞:因有发生血管性水肿的风险,诺欣妥不得与ACEI合用。必须在ACEI末次给药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如果停止诺欣妥治疗,必须在诺欣妥末次给药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ACEI(参见【禁忌】、【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诺欣妥与直接肾素抑制剂(如阿利吉仑)合用需警慎(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禁止诺欣妥与阿利吉仑合用(参见【禁忌】)。因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II受体的活性,诺欣妥不应与ARB合用(参见【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低血压:诺欣妥可降低血压并可能造成症状性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被激活的患者(例如血容量不足或电解质不足的患者,如正接受高剂量利尿剂治疗患者)风险更大。研究PARADIGM-HF双盲阶段,18%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12%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报告了低血压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两个治疗组大约1.5%的患者报告了低血压严重不良事件。在给予诺欣妥之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或电解质不足的状况,或是以较低剂量开始给药。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考虑调整利尿剂、合用的降压药的剂量,并治疗导致低血压的其他病因(如血容量不足)。如果在采取了这些措施之后低血压仍持续存在,则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时停用。通常不需要永久停止治疗。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预期易感个体应用诺欣妥治疗可能出现肾功能减退。在PARADIGM-HF研究双盲阶段,诺欣妥组和依那普利组均有5%的患者报告了肾功能衰竭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例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用ACEI和ARB治疗可伴发少尿、进行性氮质血症、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死亡。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减退,则密切监测血清肌酐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停给药(参见【用法用量】—特殊人群和【药代动力学】)。与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其他药物一样,在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中,诺欣妥可能引起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水平升高。肾动脉狭窄患者需慎用诺欣妥并建议进行肾功能监测。高钾血症:通过作用于RAAS,应用诺欣妥治疗时可能发生高钾血症。在PARADIGM-HF研究双盲阶段,12%的诺欣妥治疗患者和14%的依那普利治疗患者报告了高钾血症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应】)。要定期监测血清钾水平并进行适当治疗,尤其是对存在高钾血症风险因素的患者(如重度肾功能损害、糖尿病、低醛固酮血症或正在接受高钾饮食),可能需要降低诺欣妥剂量或暂停给药(参见【用法用量】)。NYHA功能分级IV级患者:由于在NYHA功能分级Ⅳ级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此类患者开始诺欣妥治疗时应慎重。B型利钠肽(BNP):B型利钠肽(BNP)是脑啡肽酶的底物。对于接受诺欣妥治疗的患者而言,B型利钠肽(BNP)并不是心力衰竭的合适的生物标志物。肝功能损害患者:在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或AST/ALT值高于正常上限两倍的患者中的临床用药经验有限。在这些患者中,暴露量可能增高,且未确立安全性特征。因此建议此类患者慎用本品。本品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Child-PughC级)。 |
肝酶作用:在益适纯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的对照研究中,曾发现血清转氨酶持续性升高(≥正常值上限3倍)。因此,当益适纯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时,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测定,同时参照他汀类的产品说明书。 骨骼肌:在临床研究中,与对照组相比(安慰剂或单独使用他汀类药物),未发现益适纯引起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而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是他汀类药物和其它降脂药物已知的不良反应。益适纯引起CPK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的发生率为0.2%,安慰剂发生率为0.1%,益适纯与他汀类药物联用发生率为0.1%,单独使用他汀类药物发生率为0.4%。益适纯上市后,已报告了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是否与药物相关尚不明确)。大多数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人服用益适纯前正在服用他汀类药物。但单独使用益适纯及益适纯与已知增加横纹肌溶解症危险性的相关药物合用时,则很少报告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所有病人在开始益适纯的治疗时,应被告知肌病发生的危险性,并被告知要迅速报告任何不明原因的肌痛、触痛或无力。如果患者被诊断为或疑似肌病时,应立即停用益适纯以及正在合用的任何一种他汀类药物。出现以上的症状以及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10ULN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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