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体循环栓塞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治疗、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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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苯磺酸艾多沙班。 化学名称:N-(5-氯吡啶-2-基)-N’-[(1S,2R,4S)-4-(N,N-二甲氨甲酰基)-2-(5-10甲基-4,5,6,7-四氢[1,3]噻唑并[5,4-c]吡啶-2-甲酰胺基)环己基]草酰胺,单(4-甲基苯磺酸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24H30CIN7O4S·C7H8O3S·H2O 分子量:738.27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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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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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80098 |
国药准字H2010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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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体循环栓塞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治疗、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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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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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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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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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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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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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体循环栓塞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治疗、预防复发性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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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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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