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引起的心、脑及其它动脉循环障碍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噻氯匹定。 化学名:5-(2-氯苄基)-4,5,6,7-四氯噻吩并(3,2-C-)吡啶盐酸盐。 分子式:C14H14ClNS·HCl 分子量:300.25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
生产企业 |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82 |
国药准字H200802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引起的心、脑及其它动脉循环障碍性疾病。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用法用量 |
|
本品推荐剂量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其余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无尿症。在2型糖尿病患者合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S)(包括缬沙坦)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Ls)与阿利吉仑(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妇女:作为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的药物,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复代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处方中涉及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诉育龄妇女妊娠期间服用这些药物的可能危害。妊娠期:作为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孕妇(见【禁忌】)应禁用复代文。根据血管紧张素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个月和第7-9个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性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黄疸或血小板减少,并且可能与其它发生在成人中的不良反应相关。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哺 |
|
成分 |
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引起的心、脑及其它动脉循环障碍性疾病。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已观察到严重和有时是致命后果的血液和出血性不良反应(见不良反应),这些严重不良反应通常与下述有关:-不适当监测,延误诊断和不适当的治疗措施-联合应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如:阿司匹林和非类固醇类消炎药。因此,必须严格按照产品适应症,注意事项及禁忌症用药。血液监测:在用药头三个月内,每两周和停药后15天内,应检查血细胞计数、分类和血小板计数。如出现中性白细胞减少(<1,500/mm3)或血小板减少(<100,000/mm3)时应立即停药,并且应监测白细胞数及分类和血小板计数至正常。临床监测:凡用该药的所有病人均应仔细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的症状和体征,特别是在治疗头三个月,应该让病人知道有可能出现的有关症状和体征。如白细胞减少(表现为发热,咽喉痛,口腔溃疡);血小板减少和/或异常(为延长或异常出血,挫伤,紫癜,黑便);黄疸(表现为茶色尿,浅色大便等),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体征或症状出现时,应劝告病人立即停药并看医生。是否重新用药应根据临床与实验室检查情况而定。一旦怀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应就诊专科医生。止血方面:出血危险性病人应慎用噻氯匹定。噻氯匹定不应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和抗血小板药联合用药。(见禁忌,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但是,需要时应作严密的临床和实验室监测,包括出血时间。如需要进行择期手术,则应在手术前10天停药。在急诊手术时,下列三种方法可单独应用或联合应用以减少出血和延长出血时间的危险:1)0.5-1mg/kg静脉应用甲基强的松龙;2)0.2-0.4mg/kg去氨加压素;3)输血小板。肝功能方面:噻氯匹定主要在肝代谢,因此有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应慎用。如出现肝炎或黄疸时应停药。 |
|